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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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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組Q&A

常見財 (物) 產管理問題說明
Q6:財產移轉未依規定辦理手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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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三十六點規定:「使用單位對使用中之財 產,應善盡保管之責,未經核准,不得私自移轉或借撥。國有公用財產移轉不能私自移轉,需辦理手續。』因此,希望各單位(人)異動時能,確實辦妥其職務所經管之財產移交手續,以利後續各項作業(如:離職會辦、年度盤點及財產檢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