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領物品清單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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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可領用物品,分為: 一、全校各單位可領用公務物品:信封、信紙、便條紙、公文簿、記錄簿、公文夾、空白奬狀。 二、本校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總務處等四單位可領公務物品:原子筆、膠帶等文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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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更新時間:2021/8/6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