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繳款證明單-捐贈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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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方式之處理注意事項: 銀行匯款 匯款銀行:臺灣銀行臺南分行 填寫「繳款證明單-捐贈專用」待收到匯款後, 由出納組人員開立收據並編製總務處出納組入(轉)帳通知單。 ※注意事項:1. 匯款時請捐款人於匯款單的備註欄註明(捐款指定用途)及(受贈(承辦)單位名稱)。
支票捐款 支票抬頭:「國立臺南大學」,並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請填寫「繳款證明單-捐贈專用」後,連同支票及 (支票影本乙份)送交出納組, 由出納組人員開立收據並編製國庫機關專戶存款收款書,將支票送存本校專戶存款。
現金捐款 請填寫「繳款證明單-捐贈專用」,連同現金送交出納組, 由出納組人員開立收據並編製國庫機關專戶存款收款書,將現金送存本校專戶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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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更新時間:2024/10/11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