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每天進入公文線上簽核系統瀏覽第三類公文,了解各業務單位轉知之重要訊息。 二、若有主動發文通報或轉知之公文書,擬以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中之第三類公文電子公布者,只要在函(稿)中書明受文者為「本校各單位」、「各系所」或「各行政單位」,文書組將分別依照受文對象處理電子公文之公布作業,毋需改變原公文書之作業流程或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