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公告】 | |
國立臺南大學輔導中心校聘心理師甄選簡章(第2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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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名額:1名。 二、報名日期:自113年4月17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三、性別:不拘。 四、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諮商輔導碩士以上畢業。 (二) 具諮商心理師證書。 (三) 有大專校院學生輔導/諮商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具備良好英文口語溝通能力者尤佳。 五、工作內容: (一) 個案管理(含休復退學會辦作業)。 (二) 個別及團體諮詢/諮商/治療。 (三) 年度工作計畫擬定。 (四) 活動成果製作與管理。 (五) 中心網頁管理與維護。 (六) 中心社群媒體、佈告欄管理。 (七) 教育體系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管理規範驗證。 (八) 生活教育學習學生管理。 (九) 性別平等相關業務。 (十) 專案計畫: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輔導工作計畫(校園宣導活動、輔導人員專業研習)。 (十一) 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每日08:00-17:30,12:00-13:30為休息時間;需配合夜間輪值。 七、工作地點:國立臺南大學(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八、待遇:新聘人員由本校按月支付報酬新臺幣40,905元整(含自提勞健保費用),每月另核給技術加給新臺幣5,000元整(諮商心理師證書)。 九、意者請至國立臺南大學人事室首頁之相關連結「臺南大學職員甄選系統」(https://hrisweb.nutn.edu.tw/Hire/Login)報名(報名後請至網站查看個別審查情形),並上傳應檢附證件(含諮商心理師證書),免寄送紙本報名文件,未於系統上傳相關證件者恕不受理。筆試當日請攜帶上傳證件之正本,查驗無誤後,始得參加筆試,未攜帶者視同資格不符。 十、甄選程序: (一)筆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筆試,筆試內容如下: 1.專業科目70%(諮商專業知能)。 2.公文製作20%。 3.電腦操作10%(資通安全暨個資保護素養測驗)。 (二)面試:依筆試成績擇優參加面試,面試結果若符合用人需求者,正取1名,並得視情況列備取名額;如無適合人選,以從缺處理。 (三)筆試與面試名單及甄選結果等訊息,請至「臺南大學職員甄選系統」查看,以及以mail通知,請應徵者自行注意相關訊息。(筆試名單將於113年5月15日前公布) (四)應徵人數未達10人者,得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限。如經延長公告後仍未達10人,應徵人員之資格得予保留至下次甄選,屆時將另行通知參加筆試。 十一、聯絡電話:06-2133111轉152黃小姐(E-mail:xiaofong@mail.nutn.edu.tw) 十二、應徵注意事項: (一)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第8條規定: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聘僱為本校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同意本校得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利用、查詢,並同意法務部、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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