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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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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推動節約能源實施要點

 

9752296學年度第二次環安衛委員會審議通過

97 6 18 96 學年度第9 次行政會議通過

991227日節約能源推動委員會修正通過

1031125日節約能源推動委員會修正通過

1051123日節約能源推動委員會修正通過

1061218日節約能源推動委員會修正通過

 

 

  • 本校為落實政府節約能源政策,特依據行政院所頒「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之規定,訂定本校「推動節約能源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為推動各項節約能源措施,本校須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推動小組」),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教育學院院長、人文學院院長、理工學院院長、環境與生態學院院長、藝術學院院長、管理學院院長、主計室主任、人事室主任、體育室主任、圖書館館長、電子計算機中心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學務處衛保組組長、總務處事務組組長、總務處保管組組長以及總務處環安組組長為推動小組成員。推動小組並設置能源管理人員一名,由營繕組人員兼任之。
  • 推動小組為本校實施節約能源之權責組織,其主要任務如下:
    • 訂定本校節約能源目標、措施與工作計畫。
    • 督導與協調各單位執行節約能源措施。
    • 定期評估節約能源執行成果與效益。
  • 節約能源執行單位負責人為各院、系、所與行政單位主管,負責執行由推動小組制定之節約能源計畫與措施
  • 推動小組每年開會2次,進行節約能源措施之制定與評核,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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