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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
【單位】文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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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推廣檔案研究應用獎勵要點」第四點、第五點,業經該局修正發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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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推廣檔案研究應用獎勵要點」第四點、第五點,業經該局修正發布 相關說明如下: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推廣檔案研究應用獎勵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修正規定 四、 參獎人應於本局公告期限內將獎勵申請表、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作品遞送本局評審,逾期不予受理。 參獎作品須自行研發創作,不得有抄襲、改作、侵權等情形,且未曾獲得本局其他獎助,其中研究論文類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但依著作權法及學位授予法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之碩士、博士論文,不在此限。如有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獎資格或追繳已發放之獎勵。 五、 本局為辦理參獎作品之評審,得設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置小組成員五至十五人,由局長指派副局長一名擔任召集 人,其餘委員由本局具相關業務專長人員及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小組應召開評審會議審查參獎人之資格、各項作品,並核定獎勵名額與獲獎作品等級。小組委員與參獎人有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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