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約用人員欲辭職時,應於何時提出申請?
A1:約用人員於聘僱期間提前辭職時應依下列預告期間以書面預告本校終止勞動契約:
1.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2.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3.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Q2:何時可領回所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新制)?
A2:勞工退休金請領年齡為60歲。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