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公告】 | |
國立臺南大學教務處數位影音學習組校聘組員甄選簡章(第3次)延長公告 | |
分享到
|
字級大小 大 中 小 |
國立臺南大學教務處數位影音學習組校聘組員甄選簡章(第3次) 延長公告 一、甄選名額:1名。 二、報名日期:自113年10月28日起至113年11月24日止。 三、性別:不拘。 四、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涉及數位學習、資訊教育、資訊傳播等相關學歷者,擅長數位教材設計、多媒體影音設計與製作或網頁內容設計等開發實作能力,對高等教育相關事務有高度熱忱者。 (二)具備數位教學設計能力,且熟悉影音剪輯軟體操作。 (三)具備文書處理及初級統計分析能力。 (四)主動積極、熱心服務、擅團隊合作、具溝通協調能力,願意承擔挑戰,抗壓性高者。 五、主要工作內容: (一)數位學習課程之規劃、推廣、教學輔助、教材製作與課程認證。 (二)辦理數位教育活動及相關研習。 (三)校內重要活動之影音拍攝及數位後製。 (四)影音及多媒體內容剪輯、設計與製作,並提供數位影音製作之支援與技術諮詢。 (五)管理、維護本校數位影音資料庫及雲端學院數位影音資料庫。 (六)執行高教深耕計畫。 (七)影音(攝影)相關器材、場地之管理與借用、辦理公文、經費採購、核銷、個資稽核等庶務性工作。 (八)處理並協助校內(外)各項臨時性業務。 六、工作地點:國立臺南大學(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七、待遇:新聘人員由本校按月支付報酬新臺幣35,775元整(含自提勞健保費用)。 八、意者請至「國立臺南大學職員甄選系統」(https://hrisweb.nutn.edu.tw/Hire/Login)報名(報名後請至網站查看個別審查情形),並上傳應檢附證件(含資訊或數位學習相關之證照),並於履歷表中,提供一項數位作品之雲端連結,免寄送紙本報名文件,未於系統上傳相關證件及提供一項數位作品連結者恕不受理。筆試當日請攜帶上傳證件之正本,查驗無誤後,始得參加筆試,未攜帶者視同資格不符。 九、甄選程序: (一)筆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筆試,筆試內容如下: 1.公文製作20%。 2.資安與個資素養30%。 3.數位影音剪輯及內容設計與製作50%。 (二)面試:依筆試成績擇優挑選面試,面試結果符合用人需求者,正取1名;如無適合人選,則從缺處理。 (三)筆試與面試名單及甄選結果等訊息,請至「國立臺南大學職員甄選系統」查看,以及以E-mail通知,請應徵者自行注意相關訊息。 十、聯絡電話:06-2133111轉152黃小姐(E-mail:xiaofong@mail.nutn.edu.tw)。 十一、應徵注意事項: (一)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第8條規定: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聘僱為本校約用人員: 1.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者。 2.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撤銷者。 3.受監護或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者。 5.參加非法幫派組織,結黨營私,聲譽狼藉者。 6.有賭博、酗酒、吸食或注射麻醉物品或其他不良習性,致不能勝任工作者。 7.經醫師診斷患有精神病、法定傳染病、其他重大疾病致不能勝任工作者,或經健保特約醫院體格檢查不合格確無法勝任工作者。 8.外籍勞工未取得合法工作權者。 9.現役軍、警人員,尚未退役或辭職者。 10.對於所擔任之工作體能、技術確不能勝任者。 11.無行為能力者。 12.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13.依其他法令規定者。 (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同意貴校得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利用、查詢,並同意法務部、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
|
相關檔案下載: | |
▲TOP|回上一頁 |